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广西公积金新政:女婿可用丈母娘的公积金买房

发表于2015-11-02

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后,在广西区内,缴存职工每月公积金还款额上限能提高到多少?职工公积金余额不足时,能否提取除配偶外的其他亲属的公积金?

关键词一:上限

月还款额上限提高到月收入的60%

【新政】根据新的实施办法,全区各地要认真清理和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限制,切实提高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,满足借款人购房需求。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,仍超过基本生活费标准的,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的上限可按60%计算。

【解读】按以前的规定,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每月还款额度来定,每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收入的50%。如职工小张每个月的收入为10000元,以前在保证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情况下,他每个月只能还款5000元。新办法实施后,以上限60%计算,小张每个月可以还款6000元。还款额度的提高也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,满足了部分借款人的购房需求。

关键词二:互通

同城公积金可互通贷款

【新政】住房公积金管理或分资金运用率超过85%,出现贷款资金不足的情况时,缴存职工可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,参照异地贷款方式办理。

【解读】这一规定将极大方便缴存职工贷款买房。例如,如果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区直分的资金运用率超过85%,出现贷款资金不足的情况,缴存职工可以向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。

关键词三:提取

可同时提取配偶、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

【新政】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,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,可以提取配偶、父母和子女(需经权人同意并出具证明)的住房公积金。

【解读】根据以前政策,缴存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,只允许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。新的办法实施后,扩大了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的范围,不过这一范围限于直系亲属,如配偶、父母、子女,提取前只需经直系亲属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即可。

关键词四:证明

无需提供征信报告、单身证明

【新政】缴存职工办理贷款业务及不需转入单位账户提取业务的,填写的申请表可不需要单位盖章。

【解读】今年以来,我国一再强调要简化审批流程,新办法这一规定,就是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业务提供更快捷的手续。今后,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征信报告不需借款人提供,可由借款人授权公积金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。这意味着,不需要缴存职工再提供征信报告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单身缴存职工的婚姻状况证明,今后也不需要到所在单位或民政等部门开单身证明,只需手写一份本人声明即可。

关键词五:放款

符合条件住房可逐户封顶放款

【新政】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相关协议,明确连带保证义务的基础上,公积金可对抵押已受理的贷款申请先行放款,不需要等到抵押办结。可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力、历史业绩以及楼盘整体建设情况,根据申请贷款的住房建设进度,逐户封顶放款。

【解读】以往的政策是,需整栋楼封顶后才发放贷款。逐户封顶放款的新办法,将给购房者带来极大便利。例如市民小王买了一套位于16楼的房子,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可在楼盘修完16楼的时候,通过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力、楼盘整体建设等情况,发放贷款给小王,无需再等到整栋楼封顶。

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和当地住房公积金合作,及时提交封顶报告,通过向当地的公积金进行封顶确认预约制度,提高封顶确认效率,加快住房公积金放款速度。

关键词六:

简化流程实行服务

【新政】进一步简化贷款流程。逐步推行受委托银行进驻业务大厅的服务模式,贷款审批、签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环节合并为一,一次性办结,方便缴存职工。2015年12月底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占比超过20%以上的受委托银行必须进驻,有条件的公积金可成立个人住房贷款。

【解读】按以往的流程,公积金审批同意缴存职工贷款申请后,通知银行和缴存职工签订借款合同。由于缴存职工与银行需要相互约定签字时间,有时会出现衔接不畅等问题,耗时耗力。推行服务后,受委托的银行进驻业务大厅,缴存职工可以一次性在业务大厅办理贷款审批、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手续,无需再往返多次跑冤枉路。

发表于2015-12-01

这么好啊,但是房子买完算谁的?

上一页|1|
/1页